宿迁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条件+材料+额度)
提取条件:
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住房贷款
6.支付租金
7.其他情形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职工凭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申请;
2.中心审核:中心根据职工提交的资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办结;
3.所有办理支取业务的职工均需提供本人本地的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家银行卡之一,死亡提取的提供公证委托继承人银行卡,不提供银行卡无法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材料
不同情况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点击查看所需材料详情
线下办理地址
市直管理部:宿迁市便民方舟3号楼1楼大厅
沭阳管理部:沭阳县常州路16号(金禾理想城9号)
泗阳管理部: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泗洪管理部: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大厅
宿豫管理部:洪泽湖东路华益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宿城管理部: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群楼2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