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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4-04-03 20:39:02

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三档:分别为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45周岁(含)以上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①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

·普通门诊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

·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本人负担900元(可用历年账户余额支付);

·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具体待遇如下:

②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

·普通门诊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

·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本人负担600元(可用历年账户余额支付);

·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具体待遇如下:

③退休人员

·普通门诊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

·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本人负担300元(可用历年账户余额支付);

·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具体待遇如下: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N2y-ciq1Y_9TuY4WNKvQ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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