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度进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县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缴费周期为每年1月—12月。
三、缴费标准
进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政府对参保居民当年正常缴费给予补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缴费方式
1.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费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年自主缴费;
2.微信缴费方式:我-服务(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
3.支付宝赣服通缴费: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主缴费;
4.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三步完成,扫描二维码-输入人员信息-完成付款。
五、养老待遇
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政府补贴+利息)÷139+基础养老金
目前基础养老金为169元/月,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元基础养老金,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2元基础养老金。
参保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缴费档次,多缴多补、长缴多得。个人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其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本息越多,年满60周岁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六、丧葬补助金标准
从7月1日起,进贤县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的参保人员,在7月1日及之后死亡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丧葬补助金实行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 1000 元。
“老人有钱存银行,不如参保有保障”,“子女孝敬父母千般好,不如帮父母参保来养老”。已参保、但未达到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和未参保城乡居民,请赶快行动起来,立即参保并尽可能提高缴费档次,让老年生活更加有保障!
咨询电话:0791-856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