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育津贴申请时间规定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请/发放时间
原则上,申领生育补助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
10月1日起,贵州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和在职职工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各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不低于6%的,不另行征收生育保险费,低于6%的,可结合基金运行实际,酌情适当调整缴费比例,费用合并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后,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
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贵州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天×98天。贵州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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