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什么是补充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是工伤保险制度的补充和拓展,是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举措和重要任务。
为什么要出台《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精神,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的要求,填补目前工伤保险制度的缺失,解决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水平。
我市出台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得到哪些支持?
江西省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38号)明确“支持赣州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解决新经济环境下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行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72号)明确“支持赣州市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解决超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在校实习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
哪些人可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
特定人员是指哪些群体?
(一)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的劳动者;
(二)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在校实习生、见习生;
(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社区)民委员会人员、大学生村官。
补充工伤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补充工伤保险以单位为整体统一参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工伤保险同窗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于每月业务期内申报本期内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应缴额,由承办机构即时办理,核定缴费基数、缴费人员和应缴额。补充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补充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如何定?
职工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大学生村官、“村(社区)两委”人员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