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暂未公布。
扩展阅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利好
1.累积财富
个人每月缴存,单位或财政补助,有利于职工住房资金的积累。按规定,从参加工作开始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职工及其在职单位每月都要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对职工而言,这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2.税收优惠
单位和个人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规定比列幅度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于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均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目前,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3.预算(成本)列支
机关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
4.利率优惠
西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享受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确定的政策性优惠利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都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低息贷款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