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的,受理机构都应发放《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申领则需要满足相关条件的流动人口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才可发放。《浙江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享受的政策待遇优于《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至3年,《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9年。
二、申领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领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衢州市连续居住满3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已在衢州市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
6、无违法生育行为;
7、无犯罪记录。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衢州市连续居住满1年,满足上述5、6、7项规定,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可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员;
3、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4、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或其他人才;
5、在本市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人员。
三、申领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申领居住证申请表》及身份证;
2、固定住所证明材料: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租房协议、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村(居)、社区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3、缴纳满1年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婚育情况声明书;
除上述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分别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3、投资人员提供投资或者开业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4、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分别以报备6个月以上的任职文件和紧缺人才导向目录为依据。
四、到哪里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应到其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申请办理。各镇(街)流管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出具受理凭证,经审核后符合申领条件的,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批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印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受理机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