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台湾通行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1.在大陆投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1份;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与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1份;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1份;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1份;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1份;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1份;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1份;
8.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1份。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更多关于齐齐哈尔台湾通行证内容,点击进入《齐齐哈尔台湾通行证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