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来讲,购房时往往需要一部分贷款金额,公积金也可以承担这一用途,偿还时怎么提取?详情请看全文。
一、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建行、工行、农行、中行Ⅰ类账户储蓄卡之一)
※ 提取房主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三、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尽量同一天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且与上次还贷提取日期间隔365天以上,否则系统无法通过。
2.职工贷款结清的(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可不受“还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限制,但须在结清当月办理最后一次还贷提取。除提供还贷提取必要材料外,还应提供结清证明和贷款对账单,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结清日之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3.职工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应为职工本人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其房屋用途必须是房产部门明确登记为“住宅”,非住宅用途不得提取。
4.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均不属于购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隐瞒贷款情况并办理了全款购房提取的,不得再办理还贷提取。
6.职工婚前单独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满一年的,其配偶可以使用该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
7.多个购房人共同购房的,按照提取人的产权份额比例计算还贷提取金额。
8.职工或其购房关联人存在多个账户的,应先办理账户合并,再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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