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绥化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一)黑龙江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二)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曾在黑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新增员工的《劳动合同》
2、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停保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其它有效证据
4、个人人事档案,填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5、有关工资调整资料
6、相应填报新参保人员、系统内转入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基数变更等申报表一式二份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中前教委楼
电话:0455-8222575
绥化办理社保卡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工作日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