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苏州肺炎防控小组发布通知,2020年1月10日以后武汉到苏州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登记指南。
一、登记人群
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
二、登记地点
社区居(村)委会。
三、发热人群
1、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无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3、被隔离观察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登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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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拒不实施的后果
武汉来苏州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单位筛查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居(村)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咨询电话: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咨询。
七、施行时间:即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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