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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水利局招聘最新消息

2021绍兴水利局招聘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9 08:3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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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市曹娥江大闸运行管理中心共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绍兴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计划表》二、招聘对象2021年毕业于境内外大学的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市曹娥江大闸运行管理中心共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绍兴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1年毕业于境内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9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19日之后出生);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3月1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绍兴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sxslj.2008@163.com,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资料的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及复印件,按时到招聘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2021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境外留学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日9:00-16:00,审查地点:市曹娥江大闸运行管理中心210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6号)。逾期视作放弃。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非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核或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面试还是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专业需要决定并组织,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招聘方式、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采用考核方式的总分为10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采用考试方式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与面试总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最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考核或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除外),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