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返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5.无任何欠费记录。
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
省内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联系函、转移接续信息表;
3、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省外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参保缴费凭证;
3、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个人缴费清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并提出接续申请——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出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联系函》后,办理关系转出,发出《转移信息表》——转入地接收《转移信息表》后,将参保关系转入接续。
办理时限:如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服务热线:0898-12333
办公电话:0898-88689985
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7路内环、7路外环、9路、27路公交车到 三亚市总工会 公交站下步行80米。
2、乘坐公交1路、10路内环、10路外环、22路、24路、旅游专线到 丹州小区 公交站下步行430米。
3、乘坐公交11路内环、11路外环公交车到 警官公寓 公交站下步行5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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