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流程?南京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为您介绍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和交易手续办理指南。
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
一、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
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
一、申请登记程序:
开具购房证明(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25-26号窗口办理)→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网签(一楼1号网签窗口)→银行贷款申请(买方如有需贷款,需先行向银行申请贷款审批)→监管(一楼网签、监管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窗口)→银行划款。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6、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7、委托书(卖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公证书或律师认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0、其它证件、证明。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直系亲属间房屋转让、司法裁定、拍卖、共有人间份额转让、企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转让或受让房产的,可取消网签。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交易双方各3元/平方米;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双方各100元/套。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