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户籍居民补换领居民户口薄需准备的材料
【集体户口薄个人页】
1、属单位集体户的:
需提供单位证明,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属代办的:
需出具代办人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主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属损毁的:
需提交损毁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温馨提示】
补发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自动失效。丢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申领人应主动交回户口登记机关销毁。
更多户政类业务咨询,可通过拨打梅州户政办公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53-2169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