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互联网诉讼律师;网购假货怎么维权?广州网购赔偿律师

标签:网购纠纷 网购假货起诉
服务区域:广东
来源:个人
执业证号:14401201311015170
执业机构:广州盈科律所陈锐娜律师
广州天河区互联网诉讼律师;网购假货怎么维权?广州网购赔偿律师

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市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网购纠纷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问: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一台价值5700元的单反相机,到货后到专柜检验发现是翻新机,我多次与淘宝店主进行沟通,淘宝店主却不肯予以更换赔偿,我欲起诉维权,但却不知道像这种网购纠纷该在哪里起诉?

律师解答:您好,你所述说的网购纠纷实质仍是一种买卖合同纠纷。首先,如果你与淘宝店主在淘宝清单或者购买凭证上有签订协议管辖,则应依照协议规定的管辖法院行使诉权,如没有协议管辖,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网络购物的买方应该在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你在二者之间有选择权。

对于选择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时就需考虑你的网购中是由哪方出的邮费,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由卖家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家,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己提货,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你可参照上述规定确定你的网购行为具体该由何处法院的管辖。

律师提醒:目前很多法院都采用此种方法确定网络购物案件的管辖法院,但也越来越多的法院认定管辖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认定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有管辖权。具体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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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 1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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