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生育保险待遇一览
产前检查费用
1)参保女职工发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
2)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的50%享受产前检查费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
1)自然分娩
二级及以下医院2000元
三级医院3000元
2)剖宫产
二级及以下医院3400元
三级医院5300元
3)参保男职工
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待遇范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
2)流产术
3)引产术
4)绝育术
5)复通手术
待遇标准
1)门诊定额支付标准
①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60元
②门诊人工流产同时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72元
③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一级医院37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三级医院430元
2)住院定额支付标准
①住院人工引产手术
一级医院1200元
二级医院1400元
三级医院1600元
②双侧输卵管节育术700元
③输精管绝育术350元
④输精管复通手术350元
生育津贴
待遇时间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
注意:
1)难产的增加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12天)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5天;
4)怀孕4个月以上(即>112天)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42天。
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注意:
1)参保职工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