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东阳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5、“工作经历”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时间计算到 2020年9月2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6、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总成绩、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7、若相关单位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该单位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将分流到其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