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宽了E、F类人员安居政策适用范围。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嘉兴市的E、F类人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范围由嘉善县扩大至嘉兴市范围,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确定。
2.取消了原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区分是否首套首次,其贷款额度均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45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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