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江门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1)填写《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交纳制卡工本费(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4)其他相关资料。
(5)非本地户籍申领人还须提交:一张符合第二代身份证标准要求的个人照片(含同步照片数据)和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办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江门各区县社保局一览表
参保条件
1、江门市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2、江门市内企事业单位
参保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有关批准成立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5、其它。
参保流程
1、办事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带齐相关材料到“参保登记”窗口办理
3、审核通过后持《缴费通知单》在制定银行缴纳首次社保费用
注意:办理材料中填写材料必须正确并加盖公章
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
办理地点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机构参保
江门各区县社保局一览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5%,生育保险为0.5%,职工个人为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费率为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若其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且不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7.5%,并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江门市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2022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缴费费率保持不变。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