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援企稳岗,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一、返还对象
我省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参照实施。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类型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中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划分(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为大型,其他为中小微型)。
三、返还及申报形式
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审核通过经公示后,及时将资金划拨至单位银行帐号。
如有疑问可联系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0-381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