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出生证和户口登记: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内家庭户籍;
2.需要姓氏随父或随母;
3.落户浙江省的婚生新生儿。
参保登记和社保卡:
默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地参保。
目前仅支持新生儿母亲本人 (扫脸确认) 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1、写《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
2、先商定好婴儿姓名,婴儿应随父姓或随母姓,不得姓第三方
3、婴儿母亲携带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前向分娩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明确办证唯一途径:“浙里办”APP
第一步
准备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落户地户口本、结婚证)
第二步
新生儿母亲本人打开“浙里办”APP,定位至所在县(市、区)经扫脸进入“出生一件事”联办模块。
第三步
在线填写《浙江省“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严格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证照,母亲本人电子签字后,APP端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
选择线下取件的,由新生儿父母凭有效身份证至办理窗口取件(其他人取件需母亲授权委托);选择邮寄到付的,由新生儿父母或指定收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签收。
若申请“一件事”联办,申请人获取《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若未申请联办,则获取正页和副页(副页不可自行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完毕。
第五步
确定签字后,系统自动将审报材料推送至各个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可在手机端查询办件进度。申请人收到常住人口登记确认通知后,请于48小时内尽早登录“浙里办—我的办事”进行扫脸确认。
第六步
相关证件办理完毕,自取证件或邮寄(由各办理部门负责邮寄,邮资到付)。
注意事项:
1、若夫妻双方均为浙江省外户籍,也可在浙里办APP填写《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单办。特殊情况也可携带双方身份证至窗口填写首次申请单按原流程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办证前新生儿需取好名字,已在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者,不提供“出生一件事联办的”办理服务。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