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发生器行业标准HJ/T258-2006
次氯酸钠发生器行业标准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标准文本如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58-2006.代替HCRJ027-199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01-13发布,2006-06-15实施)
目录
1 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4、分类与命名
5、要求
6、检验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要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4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年6月15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CRJ027-1998).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隔膜电解法电解低浓度食盐水的次氯酸钠发生器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处理和饮用水消毒、卫生防疫及工业生产部门使用的次氯酸钠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错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10894分离机械 噪声测试方法
- GB12176-1990次氯酸钠发生器
- HJ/T3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解槽
指在电解低浓度食盐水的发生器内发生电解反应和溶液反应的装置。根据运转方式和使用上的不同要求,电解槽可以采用不同的槽体结构和电极形态。
3.2 有效氯浓度
次氯酸钠溶液氧化能力的强弱用有效氯浓度定量表示。表示每升溶液所具有的氧化能力,相当于若干千克质量的氯气在水中所具有的氧化能力,单位g/l.
3.3 有效氯产量
发生器的产量用有效氯产量表示,其数值等于设备在额定状态下工作时,每小时生成有效氯的质量,单位g/h.
3.4 电流效率
电解槽中流量一定电量后,有效氯的实际生产量与理论生产量之比,称为该电解槽的电流效率。
3.5 额定电解电流
指发生器维持额定产氯时,电解槽中流过的电解电流值,单位为A。当设备电解槽采用多对阴、阳极并联供电时,额定电流可用每对电极间电流 与并联级数相乘表示。
3.6直流电耗
指发生器在额定状态下工作时,每生成1kg有效氯,电解槽中所消耗的直流电能,单位:kw-h/kg.
3.7 交流电耗
指发生器在额定状态下工作时,每生成1kg有效氯,设备整机所消耗的交流电能,单位kw-h/kg。
3.8 盐耗
指发生器在额定状态下工作时,每生成1kg有效氯所消耗氯化钠的质量,单位为kg/kg。
4 分类与命名
发生器的分类与命名应符合GB 12176的有关规定。
5 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发生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176的有关规定。
5.2性能要求
5.2.1单个发生单元有效氯产量不大于50g/h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电流效率 % | 大于60 | GB12176-1990 6.7 |
直流电耗 kw-h/kg | 小于6.5 | GB12176-1990 6.7 |
交流电耗 kw-h/kg | 小于10 | GB12176-1990 6.7 |
盐耗 kg/kg | 小于6 | GB12176-1990 6.7 |
有效氯浓度 g/L | 大于8.5 | GB12176-1990 6.1 |
设备噪声 DB(A) | 小于75 | GB/T10894 |
阳极寿命强化实验时间 h | 大于10 | GB12176-1990 6.10 |
空气中氢气浓度 mg/mmm | 小于1 | HJ/T30 |
5.2.2单个发生单元有效氯产量大于50g/h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电流效率 % | 大于50 | GB12176-1990 6.7 |
直流电耗 kw-h/kg | 小于7.0 | GB12176-1990 6.7 |
交流电耗 kw-h/kg | 小于10 | GB12176-1990 6.7 |
盐耗 kg/kg | 小于6 | GB12176-1990 6.7 |
有效氯浓度 g/L | 大于8.0 | GB12176-1990 6.1 |
设备噪声 DB(A) | 小于75 | GB/T10894 |
阳极寿命强化实验时间 h | 大于10 | GB12176-1990 6.10 |
空气中氢气浓度 mg/mmm | 小于1.0 | HJ/T30 |
5.2.3 发生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产生的次氯酸和氯气不应泄漏到环境中引起对人体感官的刺激。
6 检验规则
发生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每台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由厂质量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明,主能出厂。
6.1.2出厂检验项目应按照GB12176中的规定执行。
6.2形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及新规格产品定型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
- 产品的结构、工艺及主要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 连续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
- 产口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 国这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1型式检验项目和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
6.2.2型式检验的抽样数为5%,但不少于2台。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发生器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12176的有关规定。
河南华溪水处理遵循本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