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凭《选房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到人才安居住房物业管理处交纳保证金,缴纳规定费用后,到人才安居住房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不缴纳规定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关于轮候
如遇房源供给小于审核通过后的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实行轮候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人才安居住房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
租赁时长
租赁期限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筹集的人才安居住房房源承租有效期限予以确定,原则上租赁期限为1年,如续租需在租赁期限到期前 3个月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续租申请,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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