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以下3种情况
(一)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城中心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惠城中心区无自有产权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符合本条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不申请住房补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2、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三)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惠州惠城区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住房证明;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工作能力的成员需提供工作收入状况;
5、如家庭有特殊情况(最低生活保障证、优抚证、残疾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不申请住房补助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
3、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用工单位需在惠城中心区以内且在同一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4、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5、孩子在校证明(孩子成年已从全日制学校毕业,需提供婚姻记录证明)。
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中心区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县(区)城镇居住证复印件;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用工单位需在惠城中心区以内且在同一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5、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6、孩子在校证明(孩子成年已从全日制学校毕业,需提供婚姻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