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额度:
经罕见病诊疗协助网三级医疗机构确诊为罕见病的参保人,因治疗罕见病在中国大陆境内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住院、特定门诊和门诊医药费用,经“政府办医保”和惠医保中个人自付(自费)保障报销后,剩余个人支付2万元(含)以上部分,按50%报销,年累计报销限额20万元。
举例说明
B先生,51周岁,享受惠州市居民医保待遇,在罕见病诊疗协助网三级医疗机构首次确诊为法布雷病,市外三级医院基本医疗报销比例75%,经惠州市三级定点医院批准后转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市外三级定点医院(起住院付标准1200元)住院治疗,共发生医疗费用100万元:
其中:医保政策内费用80万元,部分自负、自费药品及各类费用20万元。
医保结算:基本医疗报销59.9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8.14万元、个人支付21.95万元
“政府办医保”报销费用:
1、基本医疗报销:(80万-1200元)*75%=59.91万元
2、大病保险报销(含起付标准:1200元):[(80万元-1200)*25%+1200-1万元]*95%=18.14元
个人支付费用:
1、个人自付比例部分(扣除大病保险后):(80万-1200元)*25%+1200-18.14万元=1.95万元
自费、自负部分:20万元
如B先生购买了“惠医保”(政策内的报销完后的费用,再度报销):
“惠医保”报销费用:
个人自付比例部分(扣除大病保险后):(1.95万元 -1万元)*95%=0.9万元
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10万元-1.2万元)*50%+(20万元-10万元)*70%=11.4万元
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报销费用:(21.95万元-0.9万元-11.4万元-2万元)*50%=3.82万元
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78.05万元,“惠医保”报销16.12万元,个人支付费用5.83万元。
参加“惠医保”后,A先生将节省近73%的开支!!!!!
点击查看:2021惠州惠医保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