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类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8 12:0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衡阳住房公积金,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类政策法规​

内容简介

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类政策法规购买商品房,房产权证未办出(购房行为发生在五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1、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同一小区车位及车库协议(提供网上备案查询密码);2、购房款20%以上的付款收据(购买同一小区车库或车位请提供

衡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类政策法规

购买商品房,房产权证未办出(购房行为发生在五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同一小区车位及车库协议(提供网上备案查询密码);

2、购房款20%以上的付款收据(购买同一小区车库或车位请提供全额支付凭证);

3、用于抵押的房产证(提示:①提供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借朋友亲戚的均可,②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可做抵押③衡阳地区以外的房产不可做抵押);

4、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5、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7、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8、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9、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10、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1.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2. 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所缴纳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款;

3. 以所购房进行抵押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80%、以非所购房进行抵押的,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

4.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5.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支取和贷款合计额度不可超过购房总价款;

6.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流程:提交申报资料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抵押权证到位→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购买商品房,房产权证已办出(购房行为发生在五年以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同一小区车位及车库协议或所有权证(如有共有人需提供全部权证);

2、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物业维修基金、同一小区车库或车位的全额支付凭证;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6、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7、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8、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9、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1.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2. 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所缴纳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款;

3. 以所购房进行抵押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80%、以非所购房进行抵押的,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

4.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5.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支取和贷款合计额度不可超过购房总价款;

6.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流程:提交申报资料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抵押权证到位→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①房产证已办,可自行将银行贷款结清或面签时结清,银行撤销抵押产权证后,直接用购房产权证在中心办理抵押贷款。提供资料:【银行贷款已结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物业维修基金,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尾款结清凭证;【银行贷款面签时结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物业维修基金,银行借款合同,银行住房贷款尾款证明(加盖银行章),中心审核通过后,面签时提供银行尾款结清凭证。

②房产证未办或不能结清银行贷款,可另外提供房产证在中心办理抵押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后需向中心缴纳10%的贷款保证金,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将银行贷款结清,凭银行贷款结清凭证,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提供资料:网上备案购房合同(提供网上备案查询密码)及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为贷款银行提供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物业维修基金,银行借款合同,银行住房贷款尾款证明(加盖银行章),可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

2、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提示:①提供抵押的房产证借朋友亲戚的均可②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可做抵押③衡阳地区以外的房产不可做抵押);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6、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7、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8、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9、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1.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必须办理现房抵押担保手续;

2. 购房行为发生在五年以内可按新购房政策执行(最高可贷购房总价款80%),购房行为发生于五年以上可贷额度不超过银行剩余尾款;

3.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4. 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所缴纳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款;

5. 以所购房进行抵押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80%;以非所购房进行抵押的,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

6.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7.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

8.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注意:

1. 借款人可将资料准备齐全向我中心提交贷款初审,待贷款审批通过后,办理银行贷款结清手续或贷款保证金缴纳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向中心缴纳贷款保证金,请妥善保存保证金缴纳凭证。可在银行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同银行结清凭证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账户 户名: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430015303640525005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回雁支行

流程:提交申报资料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结清商业银行贷款或缴纳保证金)→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抵押权证到位→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①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进度最低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提供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②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进度最低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③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2、用于抵押的房产证(提示:①提供抵押的房产证借朋友亲戚的均可②未成年人的房产不可做抵押③衡阳地区以外的房产不可做抵押);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6、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7、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8、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9、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1.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2. 贷款金额不超过工程预算的80%、且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

3.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4.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支取和贷款合计额度不可超过购房总价款;

5.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流程:提交申报资料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抵押权证到位→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签约按揭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提供的资料

1、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开发商确认已备案);

2、购房款20%以上的付款收据;

3、借款人及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或抵押人系单身可填写婚姻状况申明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离婚日期在产权登记日期之前需补充离婚协议);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需由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填写职工在职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章(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需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流水,房租和副业收入可以计算入家庭总收入);

6、借款人银行扣款存折或卡(工、农、中、建、交、邮);

7、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记录(凭身份证、个人住房贷款申报资料在本中心查询);

8、中心审核需提供贷款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信用报告、工资收入情况;

9、按揭楼盘签署阶段性保证承诺书;

10、中心审核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请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交于所购的签约按揭楼盘经办人,由楼盘经办人向我中心报送您的贷款申报资料。

1. 个人贷款最高限额5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

2. 购房总价款包括购房款、所缴纳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款;

3.不受理购房合同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购房行为;

4. 现执行 1-5年利率 2.75% ;5年以上3.25%(第二次及以上贷款不低于现执行利率的1.1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按新利率档次执行;

5. 可以先支取后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合计5000元,支取和贷款合计额度不可超过购房总价款;

6. 贷款保证人需对被担保的贷款履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本人申请贷款需具备偿还本人及被担保贷款的能力。

流程:提交申报资料交予签约按揭楼盘→贷前初审→复核→审批→签订担保贷款合同→预抵押权证到位→开发商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其他补充情况说明

同一套房再次申请贷款须知

一、同一套房再次申请贷款,其贷款额度不超过原贷款结清时本金余额加上可贷差额部分之和;

办理流程:结清上次贷款→(办理撤销抵押手续)→按照购房贷款提交资料进行贷款初审

二、原贷款未结清的,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的父母或子女可追加申请差额部分贷款。

同一套房再次申请贷款利率按照原贷款利率档次执行。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异地公积金申请贷款须知

在其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房可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必须提供本市住房抵押。贷款额度超过房款总价50%以上的,还须增加具有本市户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偿还被担保贷款的能力的职工作为保证人;

办理了异地贷款的职工在正常还款的前提下,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保证人可以申请贷款,且需具备同时偿还本人及被担保人贷款的能力。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提供的资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缴交地住房公积金填写、盖章);

2.提供缴交地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网址进行网上核实。

以上政策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