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若干规定》,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规定为:
参保单位和个人统一执行国家核准和我省规定的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20%的比例缴费。
【参保范围规定】
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职工,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具有我省户籍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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