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招录编外聘用人员5名。
二、其他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2日至3月21日期间出生);
(三)户籍、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四)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法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11:00;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3号楼1楼清廉驿站(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居街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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