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35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要求详见《杭州市临安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02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从事临安区乡村医生工作连续满5年,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的,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除了岗位计划表有“其他要求"外,其他岗位(含)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资质,资质取得时间截止到4月1日。所具备的资质和执业范围需与所报考岗位相一致。
8.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9.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9月30日前。
10.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03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
报名及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4月1日上午9时—4月14下午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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