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红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红河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下限:3107元;上限:17160元。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下限:3432元;上限:1716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单位: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统一为0.2%、0.4%、0.7%、0.9%、1.1%、1.3%、1.6%、1.9%,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缴费比例统一按项目工程税前造价的1‰执行;个人不需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不需缴费。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25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1-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缴费地址
红河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在2072元和17160元之间选择27个档次进行缴纳;月缴费标准相应在414.4元到3432元之间,年缴费标准相应在4972.8元到41184元之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原则上,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流程
缴费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主管机关审阅缴费人填写完毕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制发通知单交缴费人,并将全部资料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上级机关接收主管机关报送的资料,经过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