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5、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书面委托,需加盖公章
7、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