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发布的《福州市第三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的公告》,第三季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时间为:
1.申报:8月15日-9月5日
2.补充材料:9月6日-9月14日
【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途径: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见附件1)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附件2),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5)以扫描件或截图方式一并提交上传系统。
(二)线下申报
1.申报途径: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属用人单位申报人提交至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初审申报窗口,市属用人单位申报人提交至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初审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见附件1)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附件2),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5)一并提交至受理窗口。
3.符合线下申报条件的人员,线上不予收件受理。
(三)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