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费用如何缴纳?
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