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只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居民,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并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