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乐购东莞”金秋消费季·小汽车促消费活动来了,想要“以旧换新”的小伙伴们,可千万不能错过!
“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间:
自9月15日开始至预算资金申请完毕截止
“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条件: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所有提交申请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所购车辆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新车。
3.购车合同签订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在9月15日以后。
4.补贴申请人须在活动期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5.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9月14日之前,且9月14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
转出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登记时间须在9月15日以后。
补贴申请人必须与所有提交申请材料中显示的旧车持有人、新车购买人保持一致。
说明:报废是指个人车主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转出是指本市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并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是指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名下,且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燃气、混合动力以及纯电驱动的小型、微型客车。
“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流程:
(1)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辆)或转出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转出车辆)、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合同等相关资料。
(2)个人消费者登录活动平台,进行姓名、手机号授权,填写旧车架号、并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车辆)或转出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页和第三页(转出车辆)、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合同。
(3)身份校验、发票查验:活动第三方执行机构依次对补贴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以旧换新”补贴相关信息需提交部门协助确认。
(4)审核结果:活动第三方执行机构审核人员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点击审核通过。
(5)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购车补贴以红包的形式发放给补贴申请人,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限在我市限上纳统商贸企业消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