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2、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3、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4、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5、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6、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7、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8、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10、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登记;
3、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登记;
4、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
5、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登记;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登记;
7、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凭城镇常住地的居(暂)住证明登记;
8、其他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登记。
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
观山湖区社保局
贵阳市观山湖区景怡苑电商发展中心2楼
0851-84773767、0851-87981604
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
0851-8823171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