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缓缴+不逾期+提取)

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缓缴+不逾期+提取)

发布时间:2023-10-12 15:5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桂林公积金企业缓缴流程,桂林公积金多次提取,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缓缴+不逾期+提取)

内容简介

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关于企业申请缓缴的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一)填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申请企业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柜台提交申请表,中心即时办结。(三)缓缴期

桂林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

关于企业申请缓缴的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填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企业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柜台提交申请表,中心即时办结。

(三)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正常缴存公积金,并按补缴计划补缴公积金,可采取一次性或分次补缴方式,最迟在2023年 12月31日前补缴完成。

关于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的申办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借款人携本人身份证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已获得批准的,申请暂缓还贷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非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的,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治疗的疾病证明;

(2)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证明;

(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证明;

(4)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单位职工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

(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商业贷款部分仍需遵守发放贷款银行的规定。

(三)暂缓还款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借款人应及时对申请缓还的贷款本息进行偿还。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本付息,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作为逾期记录上报征信部门。

关于一年内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相关事项:

(一)2022年12月31日前,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可根据需要,一年内多次申请租房提取。

(二)一年内多次申请租房提取的,每月申请次数最多一次,当年累计提取额已达到本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不再受理。

(三)一年内多次申请租房提取的,除首次提取应提供无房证明外,再次提取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温馨提示: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