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占地4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为13万平方米,在校生人数近6000人。学校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蒋勤勤、殷桃、吕一、汪子涵、朱晓渔、周莉、刘靓靓、王弋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也有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青年艺术家陈涛,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学生在金马奖、金K奖、IBM 国际魔术大赛、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桃李杯、荷花杯、梨花杯、孔雀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艺术赛事上斩获殊荣。学校主动对接重庆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舞蹈与戏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先后开设27个专业,并遵循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依托专业优势发挥专业群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逐步形成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和旅游服务类、文化传播类、学前与艺术教育类五大专业群协调发展布局。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3月21日17:00前将填报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身份证、党组织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对应岗位邮箱(邮件标题为“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和招聘具体事宜联系招聘负责人,简历未按要求填写和投递,视为不合格,不予通知参加后续流程。
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三、考核面试流程
党政管理、行政教辅岗:1.笔试,测试公文写作、文字表达和专业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考察了解胜任岗位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
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面试应就胜任岗位的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等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要求详见附件4,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录用人员体检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用。薪酬待遇按《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重艺院发﹝﹞5号)《合同制人员薪酬调整方案》(重艺院发﹝﹞2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周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35662;023-62335661
附件:
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