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3、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4、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5、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任职要求: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年龄35-55岁,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有10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经验;
2、有较强的分析、组织、管理、策划能力、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水利水电专业一、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或者监理单位20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4、工作地点:镇安县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