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住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住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住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教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期延误;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工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任职要求:
1。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 5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 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 熟悉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具有大中型建筑监理相应工作经验,至少在两个以上已圆满完工的项目(规模不小于5万m2)中担任过同等职务;
5。 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6。 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团队领导力。